近日,黄埔海关所属增城海关关员正在对某企业申报出口的一批“炮钉枪套拆”等货色实施检验时,发觉货色中有未申报的疑似爆炸式铆钉。确认为尾部拆有火药的爆炸式铆钉,属于《国际海运货色法则》的第1类货色(爆炸品)。该铆钉经射钉枪撞击后可发生爆炸力,凡是用于钢材等坚硬物体概况打孔功课,经现场清点,此次查获的爆炸式铆钉共计19800枚。企业出口爆炸式铆钉等第1类货色(爆炸品)须照实申报,经特定港口出口,且必需合适国度对易燃易爆品运输、储存的相关要求。目前该批货色已移交后续措置。
海关提示,货色出口企业应严酷恪守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,切实履行从体义务,照实申报货色消息,确保运输平安。海关将持续强化港口监管,峻厉冲击品伪瞒报、夹藏夹带等违法行为,切实国门平安取商业次序。